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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可以起訴業主違約嗎?

住宅小區業主違規裝修搭建是壹個老大難問題。物業公司能否作為原告起訴這些業主,並在訴訟中獲得法院的支持,成為司法實踐中的難題。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不能壹概而論,要看物業管理的具體階段。

物業管理前期,物業公司可以作為原告起訴違約裝修的業主。某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業主違反進屋時簽訂的《房屋使用公約》中明文禁止的行為,擅自將自家陽臺用無框玻璃窗封住。物管公司反復工作無效,只好作為原告起訴到法院。案件從簡易法庭到合議庭。經過三次法院審理,物業公司最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對物業管理訴訟的答復中,對物業管理公司因部分業主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違反住宅使用公約而提起的訴訟持肯定態度。

小區業委會成立後,情況就不壹樣了。某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業主在進入房屋時違反簽訂的《房屋使用公約》明文禁止的行為,用無框玻璃窗封閉陽臺。物業公司作為原告起訴至法院,但被駁回。業主(被告)代理的依據是《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中的“兩個終止”,即“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住宅使用公約終止。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由於前期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的住宅使用公約隨著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公約的生效而終止,物業公司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被駁回是必然的。

業委會成立後,如果物業管理公司要對違反合同的業主提起訴訟,只能采取特定業主違反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公約中明文禁止的行為,並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物業管理訴訟的解答中明確,業主委員會成立後,部分業主違反業主公約的,業主委員會可以違反業主公約為由,對特定業主提起民事訴訟。

值得註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業主公約中對業主裝修、違法建設等行為沒有明確約定,除非小區全體業主同意提起訴訟,否則很難獲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