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是指侵害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知識產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侵權人與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向侵權人要求賠償。
傳統民法理論將侵權行為與行為人認識和判斷其行為後果的能力聯系起來。無行為能力人被認為是沒有侵權行為能力,因為他不能辨認和判斷自己行為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