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證書和註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工作;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和工程設施的調查和鑒定;我主持了項目施工的設計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執業範圍不受工程規模和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執業範圍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分級標準的三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