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的書寫格式:
1,標題
通知函的標題壹般由簽發機關、事由和語言組成,有時也可以只由事由和語言組成。
2.文本
(1).
寫作的原因、背景和依據。
開頭或說明是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或簡要敘述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疑惑和困難。
(2)主體。
寫出需要討論、詢問、答復、聯系、請示批準或答復批準、告知的事項。
(3)結論。
不同類型的信有不同的結尾。如果寫的只是告知對方此事而沒有對方的回復,結論往往是“特此告知”“特此寫信給妳”。如果要求對方回復,則使用“期待回復”、“期待回復”、“請立即回復”等字樣。請用“請批準”、“請給我們妳的幫助”、“希望同意”等成語回復。回復的結論往往使用“特此回復”、“特此回復”、“特此回復”等成語。有些信不寫後記。
3、簽名,寫上通知人或單位的名稱,以及通知時間。
通知信的寫作註意事項如下
1.註意批文和請示的區別。有隸屬關系的向上級請示、批準,無隸屬關系的向業務主管部門請示、批準。主管機關應當以審批函回復申請審批的事項。
2.開門見山,直奔主題。無論是發函還是回信,都不要拐彎抹角,切忌空談、套話、空泛。
3、壹文壹信,簡潔明了。
4、語言要規範、得體,並體現信函的語言特點。用平和、禮貌、真誠的語言發函,對主管單位要尊重、謙讓,對下級單位要平和,對平行單位、非隸屬單位要友好。避免使用生硬和命令式的語言。回復時態度要明確,語言要準確,避免含糊不清和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