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宅室內裝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110。第二條在城市從事住宅室內裝飾活動,對住宅室內裝飾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的通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築裝飾裝修特別是住宅裝飾裝修質量的監管,重點是依法治理裝飾裝修工程中擅自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問題。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令第279號)。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無設計方案的,責令改正,處以654.38+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改變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