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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運算符包括哪些?

問題1:特種作業包括哪些工種?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建質[2008]75號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聘用和監督管理。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自身、他人和周邊設備設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建築施工中的特種作業包括:

(1)建築電工;

(2)建築架子工;

(三)建築起重信號公司;

(4)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五)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人;

(6)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和拆卸;

(七)省級以上人民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專項作業。

第四條特種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施工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的作業。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特種施工人員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施工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操作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問題2:誰是特殊操作員?特種作業人員是指電工、起重工、鍋爐工、壓力容器工、焊工、建築登高工、機動車駕駛員、氣體檢驗員、爆破工。因為它們的操作對操作者本身,特別是對周圍的人和設備的安全有很大的有害因素,使用者必須進行專業的培訓和教育。

問題三:什麽是特殊操作?特種作業包括哪些工種?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可能對操作者、他人的生命健康和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工作類型:

電工操作

焊接和熱切割操作

高空作業

制冷和空調操作

煤礦安全運營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的安全操作

石油和天然氣的安全操作

冶金(有色)生產中的安全操作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操作

煙花爆竹的安全操作

貨梯現場吊裝作業

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問題4:誰是特殊操作員?特殊操作目錄。

1電工操作

指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和調試(不包括電力系統進網運行)。

1.1高壓電行業

是指1千伏及以上高壓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和檢測。

1.2低壓電工操作

指1 kV以下低壓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檢修、改造和試驗。

1.3防爆電氣操作

指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和維護。

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和熱切割操作

指通過焊接或熱切割加工材料的作業(不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相關作業)。

2.1熔焊和熱切割操作

指利用局部加熱法將接頭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融狀態,以完成焊接和切割作業。

適用於氣焊、氣割、焊條電弧焊、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氣焊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2.2壓力焊接操作

指焊接時施加壹定壓力完成的焊接操作。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2.3釬焊操作

是指使用熔點低於母材的材料作為焊料,將焊件和焊料加熱到高於焊料熔點但低於母材熔點的溫度,用液態焊料潤濕母材,填充接頭間隙,並與母材擴散,實現焊件連接的操作。

適用於火焰釬焊、電阻釬焊、感應釬焊、浸入式釬焊和爐內釬焊,不包括烙鐵釬焊。

3高空作業

是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或2米以上並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1爬升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架設或拆除腳手架和跨越架的工作。

3.2高處安裝、維護和拆卸

指高處安裝、維修和拆除工作。

適用於建築物的室內外裝修、清洗和裝飾,電力、電信線路的架設,架空管道的架設,小型空調的安裝和維修,各種設備和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和維護,高處建築物、設備和設施的拆除。

4制冷和空調操作

指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的操作、安裝和維修。

4.1制冷和空調設備的操作

指各類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的運行。

適用於化工企業(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空調)、機械企業(冷加工、冷處理、工藝空調)、食品企業(釀造、飲料、冷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空調)、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屠宰及肉類食品加工、水產品加工、果蔬加工)、倉儲企業(冷庫、冷藏、冷藏、冷藏、冷藏、冷藏、 冷藏運輸企業(冷藏運輸)和服務企業(電信機房、體育場館、樓宇集中空調)經營企事業單位大中型制冷空調設備。

4.2制冷和空調設備的安裝和維修

指4.1中所指的整個制冷空調設備、部件及相關系統的安裝、調試和維護。

5煤礦安全運行

5.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指煤礦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以保證本班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適用於坑探、礦山建設、井下電鉗等與煤炭有關的作業。

5.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指煤礦中的爆破作業。

5.3煤礦安全監控操作

指對煤礦井下安全監控系統進行安裝、調試、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適用於礦井勘探、礦井建設和與煤有關的開采過程中的安全監測和監控作業。

5.4煤礦瓦斯檢查工作

指煤礦瓦斯檢查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性和通風瓦斯情況的檢查,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適用於煤炭* * *...> & gt

問題5:建築工程中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有哪些?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管理系統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管理,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績效。

經濟效益,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規範化管理,並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特制定如下。

措施和規章制度:

壹、特種作業人員工種

1,電工

2.架子工

3.爆破手

4.機械操作工(刨工、圓鋸、鋼筋機械、攪拌機、打樁機等。)

5、電(氣)焊工

6、裝配工

7.消防隊員

8、塔吊司機

9、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架)

10.服務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11,信號命令

12,工廠內車輛行駛(施工現場)

13、起重機械拆卸工

二、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超過18周歲,但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不得少於20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無妨礙特種作業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3.符合崗位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復審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0-120學時。

2、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考試並取得上崗操作證後,每兩年進行壹次學習、考試和復審。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員)還要接受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教育,時間不得少於30小時。

4.組織每年到期的特種作業人員到公司指定部門進行培訓並及時復審。

5、按規定每年安排不少於30小時的安全培訓和教育計劃,並按計劃進行學習。

備考記錄。

四、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1,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

2、花名冊必須是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名稱、簽發機關、簽發時間、審核人。

時間和從事這項工作的時間等。,備註還應記錄該人員是否有任何安全事故等。

五、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持有省、市安全監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書。

值班;原始文件或復印件應統壹存放,以備施工檢查。

問題6:什麽是特殊操作?什麽是特殊操作?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相關文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作業者本人、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包括:(1)電氣作業。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維護)和測試人員、礦山電氣裝配工。(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3)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包括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電纜工、信號指揮、安裝維修工。

(四)駕駛企業機動車輛的。包括在企業的碼頭、貨場等生產經營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

(5)攀爬和架設工作。包括登高2米以上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潔工人

(6)鍋爐運行(包括水質試驗)。包括壓力鍋爐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操作。包括壓力容器裝罐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員、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運行。包括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和維修工。

(9)爆破作業。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工。

(10)礦井通風作業。包括主扇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井排水作業。包括礦井主排水泵工和尾礦壩工。

(12)礦山安全檢查。包括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和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

(13)礦井提升運輸作業。包括卷揚機工、絞車工(上山下山)、固定皮帶機工、信號工、罐(鉤)工。

(14)采礦(剝離)作業。包括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巖耙司機和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援行動。

(16)危險品操作。裝載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質的操作人員、運輸押運員和保管員。

(17)國家安監總局批準的其他經營。

問題7:特殊工種包括哪些:電工、焊工、吊車司機、吊車司機、電梯維修與操作、企業內機動車司機、登高架設工、制冷空調設備維修與操作、壓力容器操作工等。好像妳的不是。

問題8:哪些是特殊行業的勞動者?特種作業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2002年2月28日發布的《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的意見》(安監字2002124),文件第二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可能對作業人員、他人和周圍設施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由於特種作業具有不同的危險因素,容易損害操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因此需要對特種作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技術措施、保健措施和組織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安全衛生法規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機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或駕駛證後,方可允許獨立操作。【編輯本段】範圍(1)電氣工作。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維護)和測試人員、礦山電氣裝配工。(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包括焊工和切割工。(3)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包括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電纜工、信號指揮、安裝維修工。(四)駕駛企業機動車輛的。包括在企業的碼頭、貨場等生產經營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5)攀爬和架設工作。包括登高2米以上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潔工人(6)鍋爐運行(含水質化驗)。包括壓力鍋爐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7)壓力容器操作。包括壓力容器裝罐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員、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8)制冷運行。包括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和維修工。(9)爆破作業。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工。(10)礦井通風作業。包括主扇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11)礦井排水作業。包括礦井主排水泵工和尾礦壩工。(12)礦山安全檢查。包括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和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13)礦井提升運輸作業。包括卷揚機工、絞車工(上山下山)、固定皮帶機工、信號工、罐(鉤)工。(14)采礦(剝離)作業。包括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巖耙司機和鑿巖機司機。(15)礦山救援行動。(16)危險品操作。裝載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質的操作人員、運輸押運員和保管員。(17)國家安監總局批準的其他經營。另外還有兩個較早的版本供妳參考:壹個是國家標準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2.1電工作業;2.2鍋爐司爐;2.3壓力容器操作;2.4起重機械操作;2.5爆破作業;2.6金屬焊接(氣割)作業;2.7煤礦瓦斯檢查;2.8機動車駕駛;2.9機動船舶駕駛和發動機操作;2.10建築物爬升和架設;2.11符合本標準基本定義的其他操作。其次,在經貿委1999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辦法》(13號令)中規定: (壹)電氣工作;(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三)起重機械(包括電梯)操作;(四)駕駛企業機動車輛的;(五)架設作業;(六)鍋爐運行(包括水質化驗);(七)壓力容器的操作;(八)制冷運行;(九)爆破作業;(十)礦井通風作業(包括瓦斯檢查);(十壹)礦山排水作業(包括尾礦壩作業);(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貿委批準的其他作業。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