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築工程:總投資額30萬元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建築層數3層(含3層)以上的房屋建築。
2、裝飾裝修工程:建築面積300平方以上、總投資額3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
3、總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城市給排水工程、汙水處理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市政隧道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城鎮管道燃氣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