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區項目部預繳稅款:總公司按項目實際營業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項目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項目部預繳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僅適用於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設立的項目部)。如果是非省異地建設,國家沒有規定要預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