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物業有權對業主的裝修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但要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未經物業同意,業主壹般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外觀或者影響房屋安全的構件,如擴大陽臺、拆除隔斷、改變外墻等。,否則可能涉及違法建設。換窗戶是改變房屋的構件,所以需要物業的同意。
物業負責以下方面:
1.小區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包括小區道路、照明、電梯、水電設施、綠化帶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
2.社區公共衛生管理:包括社區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和垃圾處理的管理;
3.業主關系管理:包括業主遷入遷出的管理,業主投訴和訴求的處理,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組織管理等。
4.保安工作:包括小區保安、治安巡邏、防火等治安管理工作;
5.社區服務:包括社區活動、社區服務、設施維護等服務;
6.物業財務管理:包括物業費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綜上所述,如果業主認為物業管理行為不合理,可以通過物業的投訴渠道或者相關部門進行協商處理。如果物業不能提供合法、合理、合情的理由,業主有權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告知業主。
第三十壹條
住宅物業裝修前,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定申請登記,並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住宅裝修服務協議。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業主所在的樓棟內公示裝修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