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購政策
(1)二手房首次成為限購對象。
符合限購區域購房資格的,可在2016 10 1後再購房。但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都只能買1套。
二手房也是這次限購的對象;也就是說,3月24日以後二手房納入。去年6月65438+10月1限購政策後購買二手房的客戶,仍然可以繼續購買新的壹套。
(2)交叉購房可在11限制區域進行。
在所有限購區域,購房者必須具有當地戶籍或在本區域有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限購區域可分為三部分——高新南區、天府新區及其他11限購區域。
1,高新南區,天府新區成都直屬戶籍,不可交叉購買;成都其他地區戶籍,沒有社保不能在這兩個地區購買。
2.高新南區和天府新區已經有自有住房,不能在同壹區域購買。
3.成都高新西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有11限購區域,可以隨便買,但只能買壹套。
4.成都高新南區或天府新區可以在除對方以外的其他11區購買壹套,但購買後將失去在高新南區或天府新區再次購房的資格。
(3)嚴禁繳納社保違規買房。
社保繳費時間由1年變為24個月,補繳不算;繳納個稅不再是獲得購房資格的壹種方式。
(四)打擊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漲價。
新政要求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增裝修費用、變相漲價、偽造或虛假出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行為。
新政策對開發商要求嚴格。
是為了防止開發商變相推高樓市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