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
特許人的信息披露應包括以下內容:
(3)特許經營費用基本情況。
1.不能披露特許人和第三方收取費用的種類、金額、標準和支付方式的,應當說明原因;收費標準不統壹的,應披露最高和最低標準並說明理由。
2 .押金收取、返還條件、返還時間和返還方式。
3.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前要求被特許人支付費用的,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和方式。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1.投資預算可以包括以下費用:初始費用;培訓費;房地產和裝修費用;設備、辦公用品、家具等購置費;初始庫存;水、電、煤氣費用;獲得執照和其他政府批準的費用;開始周轉資金。
2.上述費用的數據來源和估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