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裝修。在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前,應向住宅所在地的物業管理單位及城建監察中隊進行申報登記。
2、非住宅(營業房)裝修。在裝修前應攜有關材料前往城建監察中隊辦理《房屋裝修許可單》。
3、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且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裝修。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攜有關材料前往城建監察中隊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