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裝修許可證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如下:
1、申請表兩份;
2、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副本原件;
3、甲方出具的經辦人員委托書及身份證;
4、甲方營業執照、稅證、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或工商名稱預審書、法人身份證;
5、租憑合同、房產證明或規劃部門發放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業主方同意裝修證明;
6、施工方營業熱照、建設部門發放的資質證書、機構代碼證、施工合同、預算書、施工組織計劃,外地裝修企業需提供省建設廳頒發的手續;
7、監理合同、監理方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外地監理企業需提供省建設廳頒發的手續;
8、以上資料三至七項裝訂成冊,所有資料復印件需加蓋資料提供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