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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大結局時高育良被依法逮捕,他到底犯了哪些罪?

《人民的名義》大結局的時候,所有的犯事人員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然而有不少觀眾對於高育良的罪行,卻並不是十分清楚。因為片中也只是簡單交代,高育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而這位面容和氣四平八穩的高書記,給大家的感覺是好像並沒有直接參與什麽壞事啊,但是卻被開除黨籍,判了有期徒刑18年。那麽,高育良到底具體都犯了哪些罪呢?

受賄罪壹事,劇中侯亮平已經說了,高育良的現任妻子高小鳳收受了趙瑞龍價值500萬的別墅壹套。還有高小琴成立的委托基金,受益人也有高育良和高小鳳的孩子在內。還有更多的侯亮平沒有說出來,因為高育良壹句“別說了”打斷了他,畢竟被昔日的學生啪啪當面打臉的滋味實在是不好受。所以,高育良的受賄罪,是劇中明確列出的高育良的主要罪行之壹。

然後濫用職權罪壹事,這個在劇中也出現了好多次,讓人印象特別深刻的是,在吳老師請托高育良照顧自己學校的壹名老師,直接越過公務員考試程序,直接安排該名學校老師進入公務員行列。從高育良的反應來看,這位老師可能和吳老師也有壹些不正當關系(真是壹家人啊),而高育良以前肯定也沒少做類似這樣的事,所以吳老師才會對自己這有名無實的丈夫提出這個要求。

除了這兩項劇中明確指出的罪行外,結黨營私這個罪行,高育良多半也是跑不了的。這壹點,劇中表現得也很多,漢大幫祁同偉、肖鋼玉之類的就不多介紹了,很好理解。然後作為壹名黨員和政府的高級官員,在私德方面,高育良更是嚴重虧欠。雖然他沒有像陳清泉壹樣“學外語”那麽不入流,但是拋棄糟糠之妻另娶還瞞著組織壹事,也是十分惡劣的(嚴重違反組織紀律)。

其它方面,高育良壹個政府官員,經常把《萬歷十五年》掛在嘴邊,對於黨的綱常和政策卻鮮有提及。所以動搖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喪失政治立場這條罪名估計高育良也是跑不了的。在侯亮平來到漢東徹查貪腐的時候,高育良還夥同祁同偉、肖鋼玉等人百般阻撓,其行為更是完全背離了黨性原則,嚴重違背了黨中央對高級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辜負了黨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給黨和國家事業造成巨大損害,社會影響更是極其惡劣。

而劇中高育良給人壹種好像沒幹什麽壞事的錯覺,其實是因為他有他的白手套(祁同偉、肖鋼玉之流),那些烏七八糟的事,自有人替他去做。高育良這類老狐貍的厲害之處,就是在於能用自己四平八穩的外表迷惑很多觀眾,以為他只是個擅長打官場太極的老頭兒,然而事實是他才是很多壞事的幕後主謀。

像這類堪稱地頭蛇的官僚,若非來自上面的降維打擊,等閑是很難讓他們現出原形的。因為他們在其所屬的地區是權力頂層,而且非常善於偽裝,做事也堪稱謹慎。劇中高育良長時間沒被抓住把柄,最後翻車還是因為杜伯仲的騷操作,由此就可見壹斑。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高育良最終還是難逃法網,只能說壹個字: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