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及合同約定的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檢測報告;
(4)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分別簽署的資質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驗收時,上述條件是否達標,壹般以開發商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來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