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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文集 註意!任性拆除承重墻是違法行為,後果很嚴重!

因承重墻被破壞而引發的案件數不少,前段時間杭州壹小區住戶在裝修自家房屋時敲掉承重墻,導致整棟樓出現墻體嚴重開裂,整棟樓成D級危房。那麽,在未經任何單位批準,將樓房的承重墻拆除,該住戶的行為可能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下面我們先來看壹則案例。

案情簡介

A與某裝修公司簽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A將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某裝修公司包工包料,工程款金額為x元,A委托某裝修公司設計施工圖紙。合同簽訂後,某裝修公司進行了施工,A按約支付了工程款。

後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A分別作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A整改,並以其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結構、將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為由,對A罰款***計x元。A對被拆改的承重墻進行了還原加固,為此支付了xx元,並交納了罰款。

A起訴某裝修公司要求賠償罰款等全部損失。

法院判決

壹審法院經審理認為:

在施工過程中,承重墻被改動,作為發包方的A應當是知曉且同意的,其稱對於改動不知情明顯與常理相悖,對於損失的發生存在過錯。某裝修公司作為裝飾裝修企業,應當知道未經法定流程不得擅自拆改承重墻,仍然進行了拆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於A支出的罰款及還原加固費用,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由某裝修公司承擔壹半的賠償責任。A主張的損失,法院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並考慮實際價格予以認定。綜上,法院對A請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判決後A不服,要求增加賠償損失,上訴至中院。

中院經審理認為:

房屋承重墻被改動,A作為發包方對改動方案知情且同意,對於損失的發生存在過錯,A上訴稱其對改動方案知情並不必然推論出其對改動方案會涉及承重墻的拆改知情,與常理相悖,其亦未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佐證,法院不予采納。壹審法院結合雙方的過錯程度並考慮實際價格,酌定由某裝修公司賠償損失***計x元,並無不當。A上訴要求按照主次比例由某裝修公司承擔的損失,於法無據。最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建築物的承重墻對房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壽命有重要作用。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應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公司承擔。業主在裝修房屋過程中,追求形式美觀、布局合理的同時,更要重視房屋的結構安全。業主在對房屋進行裝修前,應事先了解房屋結構及承重墻位置,未經法定流程,私自拆改承重墻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裝修公司作為專業裝飾裝修企業,應確保裝修行為合法,即便拆改承重墻的方案系經業主同意的,未經法定流程,亦不得私自拆改,否則應就其過錯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另外,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損害房屋承重結構等危及建築物安全或者妨礙建築物正常使用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款 、第三款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第五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律師說法

業主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墻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相關約定,同時也損害了相鄰業主的合法權益,如情節及後果嚴重,危害到社會公***安全,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如下:

第壹,行政責任,擅自拆改承重墻等承重結構,危及建築物安全,可能導致墻體開裂甚至房屋坍塌危險的發生,同時,會面臨行政機關處罰以及被責令還原加固墻體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二,民事責任,基於相鄰關系的存在,業主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墻已經影響房屋的安全,破壞了房屋結構,該行為已經對相鄰業主造成不法侵害,對相鄰業主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據此,相鄰業主有權根據法律規定要求該業主停止侵害並恢復樓房的墻面承重狀況;此外,該裝修業主還要承擔相鄰業主為恢復和彌補承重墻拆除造成的損害而進行的必要修繕措施而支出的相關費用。

基於委托管理的關系,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管理不善的責任。物業管理公司是向全體業主收取物業費,應對全體業主負責。壹般而言,物業合同都有不得拆掉承重墻的相關內容。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拆除承重墻這樣明顯違規行為,應有責任和義務加以阻止,而不能放縱這種行為的發生,否則,行為實際上是對其它相鄰業主的權益的***同侵權。所以,相鄰業主也有權根據相關物業合同的約定,要求物業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14條的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港口、河流、水源、倉庫、住宅、森林、農場、谷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危害公***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隨意拆除房屋承重墻的後果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還有可能觸犯刑律,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全罪,從而需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承重墻是支撐上部樓層重量的墻體,是決定房子安全的壹個重要部分,不能輕易拆除。如果要拆改房子裏的墻,應請專業人士確認是否為承重墻,還要報物業管理部門備案,得到相關單位部門的批準後方可施工,否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承擔高額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可能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