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時應符合相應的防火規定,如下:
1,14周歲以下兒童教育培訓機構應安排在壹樓、二樓或三樓;設置在高層建築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當在單層或多層民用建築中時,獨立出口不應少於1個,疏散寬度不應小於該場所總設計疏散寬度的70%。
2.培訓對象為14周歲以上的教育培訓機構位於三層及以下,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200m2,三層總人數不大於50人時,可設置疏散樓梯。
3、吊頂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性材料。
4、房間疏散門、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寬度應按平面布置圖進行核算。
5、外墻應設置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消防救援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