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乙方租賃房屋進行經營,當然需要在租賃合同簽訂時就應當說明是否需要改造裝修,如果當時合同中約定明確可以改造裝修,而現在房主卻不同意,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實現不了合同目的。妳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房主停止侵權(對房屋的裝修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