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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買房的幾個問題

1,房子談判十五招

(1)給自己留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如果妳是買家,出價低壹點。但是不能亂砍價,砍的價格壹定要在合理的範圍內。

(2)讓對方先開口,讓他表明所有要求,先隱藏自己的觀點。

(3)讓對方先在重要問題上讓步。如果願意,也可以先在較少的問題上讓步。

(4)讓對方去爭取自己能得到的壹切,因為人不會珍惜容易得到的東西。

不要太快讓步,最好以後再讓步,因為他等的時間越長,越會珍惜。

(6)同級讓步沒有必要。比如對方給妳60%,妳可以給他40%。如果對方說妳要給我60%,妳可以說,我拒絕不起對方。

(7)不要做不必要的讓步,每次讓步都能從對方那裏得到壹些好處。

(8)有時候在對妳沒有任何損失的情況下,不妨做壹些讓步。

(9)記住“我會考慮的”,這也是壹種讓步。

(10)如果妳吃不到大餐,試著吃個三明治;如果妳不能吃三明治,至少得到壹個承諾。

不要掉以輕心,記住每壹個讓步都包含著妳的利潤。

不要不好意思說“不”。大多數人都不敢說“不”。其實妳說夠了,他就會相信妳真的在說“不”。所以要有耐心,始終如壹。

(13)不要作弊。雖然我們做出了讓步,但我們應該始終保持整體的有利局面。

如果妳做出讓步後想反悔,不要不好意思,因為那不是協議,壹切都可以重來。

(15)不要太快做出太多讓步,以免對方過分堅持原價;在談判過程中,要時刻註意對方讓步的數量和程度。

2、註意的問題:

除了地段、噪音、戶型,開發商是否有五證(這些當然包括升值潛力)

物業管理不可忽視,也要選擇“性價比”最好的。

1,建設者的口碑。買新房會面臨壹些風險,比如:建築商破產失蹤,無法追回;交貨日期壹拖再拖,甚至取消合同;發貨有誤,質量符合要求等等。

2.不要被建築商的樣板房所迷惑。要知道美女是用錢貼的。妳在樣板房裏感受到的應該是結構是否合適,大小是否合適。您應該計算更新所需的成本。

3.建築師喜歡用自己的購房合同,條款的主要保護對象是自己。只有聘請房產中介和律師,購房者自身權益才能更有保障。

4.對新房的檢查是必不可少的。新房的檢查重點在室內。驗房師會檢查是否有未完成、遺漏和質量問題。將對新房的設備、管道系統、通風系統、采暖保溫系統進行全面檢查,並在竣工驗收合格證、質保書上做詳細記錄。還會告知新房壹年、兩年、七年保修的內容。所有這些記錄都是與建築商協商未完事宜和質量問題的依據。

5.許多建築商不被允許在交付之前公開出售他們的新房子。我們要在新房建好之前,考慮好如果工作和家庭情況發生變化,該采取的措施。投資買新房的話,更要註意炒樓花的可能性。

6.選擇有經驗的經紀人,新房不議價,有人幫忙,何樂而不為!

1,對於開發商精心挑選的這個花園和那個花園,要看項目,不要混淆,就當是1號房和2號房,不要主觀或被誤導以為是某個花園。

2、會看地理位置所有的房地產廣告都會畫出位置的示意圖,而且越畫越有意境,好像都是相鄰的。

江湖,山川。其實可能在幾十裏之外。妳只有核對坐標並在真實地圖上查找,才會知道這個房產的真實位置。

3、看價格買家要明白是均價還是起拍價。如果是起拍價,則是該樓盤房子的最低價,實際價格會因樓層、朝向、戶型、施工進度等因素而上漲。當然,沒人買的時候,樓價也會下調。

4、能分辨外觀圖,妳得看清楚漂亮的外觀圖,不管是實景圖還是效果圖,不要把後者當成現在的,效果圖是電腦做的,不要當真。否則,妳會失望的。

5、不要被平面圖迷住了。平面圖對買家是有吸引力的,但妳不要被它迷住,妳得自己去看。因為有些平面圖的比例明顯不當,感覺比實測中空洞很多。

6.明白開發商買房,看房地產廣告,壹定要了解開發企業或者其他參與項目單位是否值得信賴。不了解就不要輕易買房。

7.不要被折扣蒙蔽了雙眼。目前所有的房地產廣告都有項目的優勢和折扣,卻從來看不到項目的弱點和劣勢。妳得想想是真是假。不要被“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之類的話所迷惑,更不要被各種折扣所感動。

8.資格證號很重要。如果廣告上沒有資格證號,就說買不到產權。授予產權是壹種政府行為,開發商口頭的“保證”是不靠譜的。

9.仔細看房貸,算算劃算。買家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選擇付款方式。很多廣告都會註明去哪家銀行按揭,多少年,多少錢。請專家咨詢貸款政策和知識,再仔細算算哪種方式劃算。

10.別忘了其他廣告裏還有很多綠化、物業、保安之類的承諾。簽合同的時候別忘了這些內容。反復地

2.買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說,這是老百姓生活中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就是說妳要先安居才能樂業。因此,對於普通人來說,購買壹套滿意的住房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買房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時不時的在報紙或者其他新聞媒體上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如果購房者再謹慎壹點,對購房知識再了解壹點,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時,壹般分為三個階段。

壹、買房前,購房者首先要慎重選擇壹個物業項目,也就是妳準備買什麽樣的房子。首先妳要考慮它的地理位置,戶型,周邊環境。了解開發商的資信很重要,也就是說,購房者在買房之前,要對妳選擇的物業項目有壹些基本的了解。其中壹個基本的理解就是了解開發商的信用狀況。後面我會從哪些方面來說開發商的功勞。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貨物買賣合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註意五證的查驗。什麽叫五證,我後面再說。交定金,簽確認函,選擇付款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支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房屋交付並辦理產權登記,是指開發商在完成登記後,簽訂“兩書”,驗收物業,辦理產權證。

具體來說,涉及到壹些法律問題。

第壹,如何閱讀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時,首先要註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是衡量開發商資質的重要標準。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人們可以通過在網上查詢和檢查來檢查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名副其實,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妳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對售樓書的外觀、小區整體布局、價格、位置、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投資人等進行審核,決定是否購買。在閱讀時,有必要明確售樓說明書中的廣告信息。有的開發商會用壹些模糊的方式來解釋,比如多少分鐘車程,10分鐘車程,5分鐘車程,來說明它的位置是多麽的合適和優越。那麽這5分鐘車程和10分鐘車程的伸縮性是非常大的。妳是開小汽車還是公共汽車?速度是多少?但是,這種情況在售樓說明書中是常有的,要特別註意。

如何保證售樓書內容的法律效力?看到售樓書後確實很感興趣,但又怕最後買了房子後,沒有售樓書描述的那麽精彩?我們做什麽呢根據法律規定,要想從法律上保證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必須將售樓書的內容明確寫入後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這是法律要求的。如果我只是相信售樓書描述的樓盤環境優美,這麽好的戶型,這麽好的地段,想保證和約束開發商按照售樓書履行義務,我會把售樓書的內容寫進合同。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壹旦不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就要承擔責任。

售樓書查驗完畢後,需要在認購書上簽字並支付定金,提醒購房者註意認購書上的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是壹個特殊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保障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定金有具體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交定金的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定金的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不是對合同的擔保,只起擔保作用,這叫交壹分定金。不履行債務的人可以要求返還定金。所以認購書上寫的定金壹定要區分,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上都會有這樣的條款,買房要從認購書簽訂之日開始,否則不予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認購書的時候,把這個條款改成簽完認購書多少天後,再來和賣方討論正式合同。如因合同條款分歧無法簽訂合同,應退還已收定金。這對購房者應該更有利。

認購書簽訂後的幾天內,妳要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要非常謹慎,因為買賣中體現的是買方的權利和義務。壹旦以後與房地產開發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最重要的依據和憑證。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質和“五證”。如果是現房,開發商按規定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而是應該在產權證辦理審批手續,並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壹定要看開發商賣的房子是否包含妳想買的房子。

五證,壹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證由市規劃委頒發,建設市由市建委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頒發。

那麽大家怎麽看待“五證”呢?我給妳壹個辦法。這五證最重要的是看兩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壹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個證都要發。妳看準了,壹般不會有問題,尤其是預售許可證。特別需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時壹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容易被騙。簽合同前要看清楚自己提前購買的房子是否在預售範圍內,以保證以後順利辦理產權證。

買了房,還得查或者查“二本”。兩本書是什麽?兩本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後通知購房者入住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壹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壹個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經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實的登記,以及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個部件的保修期,比如防水三年,墻面和管道滲漏壹年,墻面抹灰壹年,大面積除砂壹年,包括冷暖系統等設備,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構件的保修時間可由房地產開發商與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壹般應包括對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單位的說明,住宅建築的結構類型,裝修註意事項,水、汙水、電、燃氣燃燒器、消防等設施的配置,以及門窗的使用,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陽臺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除非制造商另有規定,否則應附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

也就是說,壹套完整的房屋法律文書,在買房過程中要核對五證,同時收房時要有兩本書。更重要的是產權證。如果拿到產權證的話,全款購房的所有法律文件應該都是齊全的。

在買房的過程中,還有壹個問題,在某些情況下,什麽情況下簽合同限制賣房,什麽情況下簽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指妳想買的房子已經竣工驗收交付商品房。此時,開發商與買方簽訂了房地產限售合同。如果妳買的房子還沒有竣工驗收,那就是拍賣行。此時簽訂房屋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方法有三種。壹個是按套房計價,壹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壹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通常很少采用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通常是按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指的是居住面積的外圍線。壹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共面積之和,但是對購房者最有用的還是套內使用面積,因為這個面積是購房者真正可以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壹定要把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寫清楚。

所以買房的時候,買家特別看重面積。要在合同中清楚真實的寫下我自己的使用面積和分攤的公共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利。

買房過程中,面積誤差怎麽處理?通常情況下,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於面積差的處理有兩種方式。壹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套內面積不超過1%或者0.5%,雙方都約定就行,多了少了怎麽辦。通常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並不是這樣,有壹個絕對的比例,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小於3%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受人或購房人或約定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協議這麽明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不超過實際結算價格,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超過,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壹個問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有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借口壹般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國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等。這種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可以免除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樣,就不能約定為不可抗力。壹般開發商通常會擴大不可抗力的範圍。比如他們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異常困難或重大事故,比如合同約定後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與原來不同,比如施工設施的審批、安裝延期等,都被認為是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我們覺得對購房者不公平,相當於擴大了不可抗力的範圍。因此,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條款只需把握三個條件,即在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況下,約定不在最小範圍內擴大。擴張後延期發貨的時候,他可以說我免單。

還有壹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是誰簽的?很簡單,簽購房合同應該是和房地產開發商的合同。但是,目前壹些開發商往往會委托壹些中介機構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機構不能在沒有開發商簽字的情況下直接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也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合同的時候要把握是開發商,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簽合同。另壹個提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註意壹些比例數字。比如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作為買家壹定要註意,少了壹個百分點,很多事情就差很多了。

買賣的時候,壹是簽認購書,二是簽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補充約定。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通常在補充條款中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比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更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約定的。所以在簽訂補充條款時要把握好幾個問題。

第壹,售樓書等廣告的內容要明確寫入補充協議,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壹個非常重要的途徑。

二是明確了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時間。因為買賣合同通常不會說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辦完產權證,通常會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三,要明確抵押失敗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壹般都要按揭。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抵押貸款並沒有完成。不做的原因很復雜,有購房者,有地產商,甚至有銀行,有的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不能辦房貸,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麽。

第四,明確公攤建築面積。目前爭議最大的就是公攤面積的分攤,壹些開發商往往會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需要和開發商明確約定,不僅要有壹個大致的公攤面積數字,還要約定公攤的哪壹部分,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禮物是為了這個和那個,其實有時候是共同的領域。

第五,裝修標準要明確。逐步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後,那麽裝修的標準壹定要明確。比如裝修的標準不能含糊不清,比如進口材料,高級材料,但壹定要明確用什麽牌子,甚至包括顏色。

第六,明確退房責任。收到入住通知後,購房者往往會花壹些錢裝修房子,比如買家電。但是壹旦退房是開發商的原因,就要明確開發商是什麽樣的責任,壹定日期內返還給開發商,甚至包括銀行利息和罰款。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商品房買賣涉及到很多專業的法律知識,普通購房者很難壹下子理解這些問題。因此,為了降低風險,防止買賣合同中的陷阱,建議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聘請律師,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宜,雖然會支付壹些費用,但風險會降低。

房間選擇請參考:/choose/index.html。

請看合同的簽訂:/合同/這個問題可復雜了。小心點!把這些問題寫進合同並不難。

簽訂合同的註意事項:

1,會所同時使用。否則,沒事;

2、大堂規格

3、廣告作為附件

4、樓層描述

5.產權證保多久?

6.復制並附上所有相關文件。

7.簽字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8、查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9.要求附面積測定證明。

10,審核開發商資質和銷售資質。

11、地上物業專有權、建築結構、戶型、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價格及付款期限、房屋產權證交付時間、質量條款、保修責任等關鍵內容需謹慎對待。

12.如果妳打算通過銀行按揭的方式購買壹套拍賣房,妳要考慮貸款失敗的情況,因為銀行在貸款前不僅要審查樓房的建造情況,還要審查貸款人的資信和還款能力。所以提前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貸款失敗可以終止買賣合同,可以省去很多麻煩,購房人也不會花費精力去追回已經支付的首付款。

13.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小於3%(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2.當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拒絕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給買受人;房價款絕對值超出3%的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兩次返還給買受人。

14.雙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15,中央花園小區,泳池確認入合同。

16,查五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土地是否出讓,土地批準文件,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1的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用以證明開發商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並已繳納土地出讓金;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該房屋的規劃已經規劃部門批準;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允許在此土地上開發建設本項目;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允許項目開工建設;

5.銷售許可證,允許出售房屋。

開發者保證上述五個證書是真實有效的,並且是未經修改的最終版本。即使我們得到通知,我們也保留修改的權利。

17.比如要看土地證上是否註明土地已經被銀行抵押,預售許可證不包括房地產開發商正在銷售的房屋。也警示購房者,光看“五證”是不夠的,還要了解房地產開發商是否有資質,了解小區整體規劃,了解要買的房子有沒有被房地產開發商抵押過..證明沒有抵押。

1.建設部《商品房銷售和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均未提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調查,本許可證所列的規劃建設單位可以申請變更。看了這個許可證,查了平面圖,不能保證買受人所購房屋的規劃環境不會發生變化。

2.有預售許可證沒有土地證的房子不止壹兩套。根據建設部相關規定和合同示範文本,有用地批準文件的可以出讓。審批文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對於普通買家來說更難辨別。

3.根據我國《抵押法》的相關規定,抵押財產並不意味著不能轉讓(出售),但經抵押人同意,抵押財產可以轉讓(出售)。在實踐中,房地產開發商以土地換貸款加快住房建設未必是壞事。沒有流動資金,房子建不了多久,對購房者來說風險不壹樣。

4.地產商超出許可面積銷售,從房號上看不出來。最近北京某小區的面積糾紛,其實是房地產開發商篡改了公攤,所有房間號都被列入了許可證。當時很難看出許可證的破綻。

5.沒有強制規定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在賣房時向購房者出示“五證”原件。銷售人員經常向買家展示復印件。如果地產商篡改復印件,購房者還是防不勝防。

鑒於以上分析,筆者認為購房者自我保護的方式只能從合同入手,將風險“轉移”給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在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中明確約定:“第壹次付款時間為合同經政府備案登記後_ _日內。”這樣壹來,所有的核查程序都由政府來完成,以後出現任何問題都由政府來負責。目前法院判斷合同是否有效的唯壹標準是合同是否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登記。銀行能否給購房者發放貸款的前提也是合同是否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對於特別在意居住環境的購房者來說,不如從合同的補充協議入手,要求房地產開發商註明采光、戶型間距等條件,比自己去查將來可以更改的平面圖更實際。

18,電力負荷

19,道路不允許收費。

20、環保裝修無異味。

21,產權年限

22.房地產允許抵押和質押。

23、哪裏處理垃圾?

24.萬分之壹的違約金太低了。

25.根據合同和法律規定,妳必須查看相應的法律文件(壹表兩書等。)當妳收房的時候,以免因為入住行為造成的既成事實而被動。

26、確認樓層和樓號的描述。

27.開發商對捐贈產品的質量負責。

28.要求開發商承諾工程進度,方便破產前訴訟。

29.可以寫是兩個人共有,開發商不得抵押產權嗎?

30.印花稅將由雙方支付。

31,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