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優質工程獎(含海外項目)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簡介
1份項目簡介,由項目概況和項目照片組成。項目總結限制在800字以內。提供至少20張工程照片,其中整張照片不少於3張,特殊部位不少於3張,並在每張照片底部標註標題。
(2)國家優質工程獎申報表
申報表壹式兩份,其中1份裝訂在確認材料中。申報表可在中國建築企業管理協會網站(www.cacem.com.cn)下載。表格內容必須用黑色4號仿宋(GB2312)打印並加蓋公章。
(3)證實性材料
65,438+0份確認性材料,其內容見本要求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裝訂要求。
(4)工程創新成果總結
創新成果1份,包括建設、咨詢、設計、監理、施工、調試等與項目相關的管理、技術、質量、科技進步、節能環保等方面的創新成果,10000字以內。
(5)圖像數據
視頻資料1,國家優質工程獎項目申報控制在5分鐘以內,金獎項目控制在8分鐘以內。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概況、項目建設程序的合法性、項目建設的特(難)點、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措施、重要部位和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關鍵技術和科技進步、節能環保的措施和效果、項目獲獎情況及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證實性材料的內容和裝訂順序
(1)國家優質工程獎
1.確認性材料封面;
2.承諾書;
3.目錄(標明頁碼);
4.國家優質工程獎申報表;
5.主申請人資質證明(非施工單位申報時);
6.項目評估(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如獲獎請附證書);
7.項目批準文件;
8.項目申請批準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施工許可證、環評報告批準文件等。);
9.工程質量監督(咨詢/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價文件;
10.專項工程竣工驗收文件(規劃、節能、環保、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檔案等。);
11.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文件;
12.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或審計報告;
13.無安全質量事故,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文件;
14.省(部)優質工程獲獎證書;
15.省(部)優秀設計獎證書;
16.科技進步證明(科技進步獎、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專利、行業內新技術應用明細等。);
17.業主滿意度測評表(住宅小區項目);
18.主申請人(非施工單位申報時)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
19.描述工程質量的其他材料(省部級QC活動成果、綠色示範工程證書等。).
以上內容不得遺漏。如有特殊原因,應附相關單位的說明。其中1-4、13、17項需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復印件。
(2)國家優質工程獎(海外工程)
除與國家優質工程獎1-4項相同的要求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主申請人資質證書(非施工單位申報時)和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質證書;
2.項目批準文件。其中,國內投資(含國外援助項目)且執行國內相關標準的,應提供政府批準文件,完全由國外業主投資的,提供業主批準文件;
3.工程建設承包的商務合同和技術協議。其中,執行境外工程建設標準的項目需提供與國內標準的對比;
4.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驗收報告;
5.工程用戶的評價意見;
6.中國駐外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對項目質量和使用情況的書面意見;
7 .省(部)級優質工程獲獎證書。對未獲得省部級質量獎的項目,主申報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為中央企業的,由集團公司出具質量評價聲明並明確是否達到省部級質量獎水平,其他單位申報的項目由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質量評價聲明。另外,獲得項目所在國質量獎的,需要提供參贊處對質量獎等級的鑒定說明;
8 .省(部)級優秀設計獎證書。未獲得省部級設計獎的項目,可參加中國建築企業管理協會組織的工程建設項目優秀設計成果評選;
9.該項目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此證明由主申報單位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10.其他質量、安全、科技、節能、環保等相關信息。
除1-4、7、8、10項外,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申請材料中含有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文。
三、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前四部分內容要求單獨裝訂,封面用250g銅版紙。
2.項目介紹用250g銅版紙彩色印刷。
3.裝訂尺寸為A4紙大小,平裝裝訂。
四、申請材料電子版復制到u盤,書面材料統壹裝入A4標準硬塑料文件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