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装修咨询 - 前業主欠物管費,物管不讓新業主接手裝修。

前業主欠物管費,物管不讓新業主接手裝修。

妳到底想咨詢什麽?

對妳的問題回答如下:前業主所欠的物業服務費應該由前業主支付,現業主沒有支付的義務。具體來說,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起訴前業主,依法追回所欠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無權阻止新業主接管該樓進行裝修。現業主可以和物業服務企業溝通解決問題,如果解決不了,可以依法起訴(建議找專業律師)。

依據如下:

1,《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

2.《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物權法》第64條規定:

私人對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六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哄搶或者破壞。

第七十條:

業主擁有住宅、營業用房等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所有權,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進行共管。

第七十壹條:

業主有權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建築物的專有部分。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117條:

用益物權人依法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