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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開封蘭考縣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公告(1290人)

蘭考縣2017年公開選派自籌差供編制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統籌利用各類編制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勵引導人才向邊遠貧困地區和基層壹線流動”的精神,盤活既存編制資源,激活人力資源,根據《關於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選派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充實到縣鄉基層壹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選派計劃

 本次計劃選派1290人,其中:鄉鎮崗位680人,縣城規劃區單位壹線崗位610人。具體崗位計劃見附件1。

  二、選派對象及條件

 (壹)選派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均可報名選派:

 1.納入蘭考縣政府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差供和在編自收自支工作人員(衛生系統的醫院和衛生學校除外);

 2.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經退伍安置部門安置後應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非因本人原因從未入編的(入編後下崗分流、離職辭退等人員除外)。

 (二)選派條件

 1.鄉鎮崗位選派條件

 縣直事業單位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中,男性及幹部身份的女性50周歲以下(1967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工人身份的女性4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均屬於鄉鎮崗位選派對象。

 2.縣城規劃區單位壹線崗位選派條件

 縣直事業單位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中,原則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性別不限。報名選派行政服務大廳崗位的,要求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形象好,氣質佳,普通話標準,能熟練操作電腦,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選派人員的年齡認定以檔案年齡為準。

 4.衛生系統的醫院和衛生學校的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不參與選派。

 5. 穩定脫貧奔小康駐村工作隊員選擇參加選派的,需先到縣委組織部核銷駐村資格後,方可參加選派。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5.蘭考縣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

 6.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三、選派報名程序

 (壹)發布選派信息

 選派信息通過蘭考就業網(www.lkjy.gov.cn)、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lankaojiuye)、“蘭考紅色e家”手機APP和“蘭考人社” 手機APP發布。

 (二)報名

 1.報名人員應於2017年12月12日至16日向本人編制所在單位申請報名,填寫《蘭考縣公開選派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單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主要負責人把關簽字,並對資格初審結果負責,單位同時將初審合格人員資料報送縣編辦進行編制審核。(符合選派條件的退役士兵持安置手續到原分配單位進行申請報名)。

 2.報名人員持報名資料,進壹步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現場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現場報名地點: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壹樓大廳。

 根據報名崗位不同,現場報名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報名時提交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單位及縣編辦審核的《蘭考縣公開選派人員報名表》1份,近期同壹底版壹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以及個別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報名人員經過現場初審驗證後,采集人像信息,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考務費。

 現場報名期間,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每天晚上20∶00前通過蘭考就業網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公布各個崗位報名統計結果,以此引導選派者結合自身情況均衡報名。

 報名人員請下載安裝 “蘭考紅色e家”手機APP和“蘭考人社” 手機APP ,登錄後查閱公告內容,學習黨建、廉政、法律及相關業務知識。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派全過程,參加選派人員必須保證其材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壹經發現立即取消選派資格,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和損失由參加選派人員個人承擔。

  五、選派考試程序

 報名人數超過選派計劃的,該崗位報名人員需進行簡單筆試,擇優選派,在指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蘭考就業網和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不進行面試。

 筆試采取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統壹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壹組織實施。

 筆試內容為簡單的黨建、廉政、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等。筆試為壹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網、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蘭考人社” 手機APP等媒體上公布。

  六、選派

 (壹)根據各崗位報名情況,擇優選派。報名人數未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的,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確定考核對象;

 (二)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選派計劃的,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選派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

 (三)考核內容主要為選派人員政治思想表現、工作表現和道德品質,審查其有無違法犯罪及違紀違規行為,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選派資格,按同壹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選派人員,統壹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選派人員待遇

 鄉鎮崗位及縣城規劃區壹線崗位的選派人員,選派期間享受檔案全額工資待遇,參與崗位所在單位績效考核,工資、社保、職業年金、津補貼、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縣財政預算。選派到鄉鎮崗位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還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八、選派人員的管理

 (壹)選派人員在選派期間的編制全部納入蘭考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並由蘭考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承擔選派人員編制管理、工資調整、職稱評定工作;其他的考核、評先、人事紀律及日常管理等由選派崗位所在單位和鄉鎮(街道)負責。

 (二)選派期間,選派人員的編制性質不變。

 (三)設置選派崗位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對選派人員單獨進行年度專項轉編考核,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選派人員的考核由選派所在崗位縣直單位、鄉鎮(街道)所有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同參與。選派人員鄉鎮崗位優秀比例不超過30%,縣城規劃區壹線崗位優秀比例不超過20%;不合格比例均為10%。年度專項轉編考核優秀的,納入崗位所在單位、鄉鎮(街道)全供事業編制,結束選派並辦理調動手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選派前的原單位,恢復原編制和原待遇,壹年內不得重新參加選派和事業單位特殊崗位招聘考試。選派人員的績效獎勵考核、平時考核、年度綜合工作考核隨同崗位所在單位、鄉鎮(街道)的其他工作人員壹並進行。

 (四)選派期間,選派人員不得調動工作崗位,不得參加事業單位特殊崗位招聘考試。

 (五)選派期間,符合退休條件,納入全供事業編制的,由全供事業編制所在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未納入全供事業編制的,由原編制所在單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同等事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

 (六)根據《關於服務基層深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選派實施的最後壹年,專項轉編考核合格的選派人員,根據本人意願,可繼續在選派崗位工作,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編制性質也不再轉變,退休後享受同等事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以後不再進行年度專項轉編考核,年度綜合工作考核和平時考核等隨所在選派崗位單位、鄉鎮(街道)的其他工作人員壹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恢復原單位編制和原待遇。因崗位減少或本人不願意繼續在選派崗位工作的,退回原單位,恢復原單位編制和原待遇。

  九、其他規定

 (壹)報名後未被選派的自籌和差供編制人員,單位按規定落實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等。

 (二)自籌和差供編制的穩定脫貧奔小康工作隊隊員,按照自願原則,既可以選擇繼續駐村、也可以選擇參加選派工作。

 穩定脫貧奔小康駐村工作隊員選擇駐村的,駐村期間,享受檔案全額工資待遇,工資、社保、職業年金、津補貼、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縣財政預算,由編制所在單位負責發放;被縣委、縣政府評為駐村工作標兵者,納入編制所在單位全供事業管理,符合條件的優先提拔;未被評為駐村工作標兵且駐村滿壹年者,由縣委組織部、鄉鎮(街道)聯合進行綜合考核,按當年實有人數30%的比例評選優秀,被評為優秀者納入編制所在單位全供事業管理;駐村期間不得參加選派和事業單位特殊崗位招聘考試。對工作不合格的,按照縣委有關規定予以召回,召回壹年內不得參加選派和招聘。

  十、紀律要求

 (壹)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筆試和考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派資格。

 (二)本次選派,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選派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其考試、選派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選派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本次選派資格。

 (四)對應聘者及選派工作人員在選派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壹、其他

 (壹)本次公開選派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責任,均與選派方無關。

 (二)公開選派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擬選派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就業網、微信公眾號“蘭考就業”等媒體公布、公示,請報名者及時登陸查詢。

 (三)本次公開選派由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71-23301579 蘭考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371-26992781 蘭考縣監察局

 (報名咨詢撥打報名咨詢電話,投訴舉報撥打監督舉報電話)

 附件: 1.蘭考縣2017年公開選派崗位計劃表

  2. 蘭考縣公開選派人員報名表

 蘭考縣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

 改革專項小組

 2017年 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