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控方要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5438+2月18日重審,以待警方進壹步調查及法律意見。被告暫時不需要回答,還押候審。
該名五十六歲被告被控於本月21日在地鐵輕鐵元朗總站五號月臺非法及惡意傷害壹名女子。受傷的女工從軌道上摔下後骨折,下巴受傷,需要縫針。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的人格權,其內容是維護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需要註意的是,它侵犯了他人的身體權,所以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壹般不認為是犯罪。自殘行為只有在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違反相關刑法規範的情況下,才能構成犯罪。比如,軍人戰時自傷身體,逃避履行兵役義務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