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裝飾圖紙和消防圖紙,送當地行政審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備案。流程如下:
1、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
2、報消防部門審批,出審核意見。
3、按審核意見修改圖紙,重新報審,出同意施工意見。
4、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工程施工,調試,竣工移交甲方。
5、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出合格意見。
6、入住或開業前消防檢查,出同意入住或開業意見,入住或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