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三散燈又稱散鼻煙、散燈籠,是古代人在農歷正月十三至十六,在家中燒燈籠,以消除不祥的民俗。散燈籠也叫散小人,清末學者夫差敦沖在《燕京歲時順興》中記載:“十三日至十六日,從廳至門,點著燈籠,稱為散鼻煙,也叫散小人,也去掉了不吉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