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訴訟費繳納辦法》的規定,工程款支付糾紛屬於財產糾紛案件,訴訟費按照工程款總價款的比例收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交納:金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出10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支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