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材料:(1)廣州市房地產租賃登記申請表、廣州市房地產租賃合同;(二)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文件;(三)租賃方的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三)登記備案:租賃管理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房地產租賃登記申請表》和租賃合同上加蓋租賃登記專用章,並出具房屋租賃證明。
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