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保證房屋及室內設施的安全。損壞的房屋未及時修復,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按照約定減租。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不得隨意單方面提高租金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尚未構成犯罪,應當接受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