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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衡量房屋的價格?

商品房作為壹種在市場上交易的商品,有其自身的價格。但在整個經濟社會的價格體系中,房地產的價格是高是低,只能通過房價與其他價格的對比來判斷。最直觀的方法有兩個,壹個是房價租金比,壹個是房價收入比。

1.房價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房價與每平方米月租金之間的比值,大致反映了出租房屋所獲得的投資回報。壹般情況下,要滿足5%-6%的投資回報率要求,房價租金比為196-232。如果房價租金比超過300,說明這個區域的房產投資價值較小,房價被高估。如果低於200,說明這個區域投資潛力很大,房價泡沫不大。

之所以需要通過與租金的對比來確定住房的價格,大概是因為壹般認為,住宅租賃通常很難被用於市場投機,處於市場均衡狀態的租金往往真實地反映了住宅市場的整體供求關系;但居民的購買行為往往是潛在投資,這使得住宅交易往往具有投機性,房價可能會偏離價值,產生泡沫。在流動性方面,由於房屋租賃市場是壹個比房屋買賣市場流動性更強的市場,也是壹個更充分的市場,其價格更能體現價值。

從房價租金比來看,目前北京、上海等壹線城市的房價租金比已經超過400,說明這些地區的房價泡沫已經非常嚴重。

2.房價收入比

我國的房價收入比有兩種定義:壹種是中等水平房屋的市場價(元/套)與中等水平家庭年收入(元/年)的比值;二是每套房屋的市場均價(元/套)與每戶家庭年平均收入(元/年)的比值。前者相對粗略,後者相對準確。

房價收入比有力地說明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即壹個家庭在不吃不喝不穿不花其他任何東西的情況下需要多少年才能買壹套房子。比如在某區域買房需要80萬,家庭年均收入8萬,那麽房價收入比就是10;在另壹個區域買同樣的房子要80萬,但是家庭年均收入4萬,所以房價收入比是20。顯然,前區居民對房價會更滿意。

按照國際慣例,壹般認為房價收入比3-6倍為合理。如果考慮住房貸款,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該在30%以內。

中國城市房價收入比很不平衡。中小城市房價收入比在6倍以上,屬於高房價範疇。中國大多數大中城市的房價收入比也在6倍以上,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Xi安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超過20甚至更高。

從房價租金比和房價收入比可以看出,中國目前的房價確實屬於較高的壹類。如果只從滿足住房基本需求出發,租房比買房劃算。

其次,從房價租金比可以看出,大家對中國未來的發展充滿了信心,並為未來的房地產升值預留了較大的空間,而這種升值預期部分彌補了高房價租金比帶來的低收入。

再次,從房價收入比可以看出,由於我國長期實行低收入政策,部分地區房價收入比畸高,需要通過國民收入分配政策的改變來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