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鐵做的房子,流水造的房子,中國古代的官宅制度發展如何?

鐵做的房子,流水造的房子,中國古代的官宅制度發展如何?

介紹

官宅制度,即官宅制度,是政府提供給壹定級別的官員在任職期間居住的住所。官員雖然有居住權,但沒有財產權。這和“租房”不壹樣,也不是“按揭房”,只是名義上的“住房”。正因為如此,它被稱為“流水的鐵房子”。

沿襲了幾千年的官僚主義經久不衰。原因是什麽?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中國的官邸制的發展。

傾向於將官僚體制制度化。

官邸制在國外是比較成熟的制度。英、美、韓等國的官邸制度已經非常成熟,中國也不算太大方,甚至比其他國家早很多年。

《漢書》裏有壹個故事:他老實,老婆不上官邸。

早在秦漢時期,政府就已經為官員提供了“官宅”而在《論衡·錢樹》中,則寫道:

“府院之內,官宅多於屬。”

也就是說,當時的官邸規模之大,足以說明官僚制度在此時已經制度化、普及化。

官僚體制的變革

秦漢時期,官員不多,政府能支撐幾千人的開銷。官僚制度仍然適用。但是到了唐宋時期,官員的數量達到了壹萬人,壹個官員,結婚生子,至少有四口之家,所以人數大概是五六萬多。

人數的增加導致了總督府規模的擴大。如果此時仍實行官僚體制,自然經濟下國家負擔不起巨額開支。所以官僚體系是兩極分化的——受人尊敬的大臣免費住在官僚體系裏,還是官僚體系;等級低的官員租用官邸,實行出租制。在白居易寫的《蔔居》中,他說:

“我在京都旅行了二十年,窮得無處可窮。”

此時的白居易正以“北漂”的身份生活著,耗盡了“無房”的辛酸。白居易作為禮部的主賓,沒有免費住房的權利,所以白居易只能在北京東郊租壹間小屋。

宋朝也是這樣,所以有專門的“房管局”,當時叫店堂事務。按照朝廷的說法,在京都做官,就可以申請租房,也就是妳說的“住窩棚”。

兩地分居緩解了金融危機,卻讓辦公室變得繁瑣。官僚體制下,分配的房子壹般都在壹起,也就是“政府大院”但是,租房就不壹定了。法院之所以擁有大量房產,多來自征收征用,所以出租屋並不集中,這也導致了壹人住東兩人住西的情況。

官員下班回家。如果有緊急公務,官員只能“在東市找壹員,在西市找壹名醫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機關大院”應運而生。元豐初年,“八員”產生,又稱“機關大院”。“兩府八員”分配給重要官員免費居住,其他官員仍“分房居住”。

至於元朝,“隱居”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到了明朝,“住窩棚”變成了“買斷房子”。原來的國有住房變成了“政府住房”,政府從國家手中買下房子,供應給政府官員。但由於房子屬於機關,官員在升遷或降職時都需要歸還房子,這和現代的“機關大院”很像。

離我們最近的清朝,官僚體制又改了。為了照顧旗手,清政府在內城修建了專門的房屋,按照等級分配給旗手——壹品20間,二品15間,很像現代的“福利分房”。至於那些真正有住房困難的旗人,清政府也會采取扣發俸祿、分期付款的辦法,讓住房困難的旗人有房住,類似於現代的“經適房”。

當然這只是京都的住房制度,稍微復雜壹點,但總的來說還是官僚制度的另壹種形式,是在原有的官僚制度基礎上衍生出來的,比如福利分房,經濟適用房。當地的住房制度更簡單,就是完全的“官僚制度”。因為地方政府采取的是“前府後房”的基本建設措施,所以官員的升遷和責難也需要歸還住房。

現代住房制度改革

“用權力蓋房子”是幾年前的社會現象。建別墅,低價買房,亂建等等。,就更禁了。說到底就是腐敗。

1998之前仍然實行“福利分房”,也是計劃經濟模式的產物。“等國家建房,靠組織分房,找單位供房”成為常態。

改革開放後,住房制度改革,產生了住房公積金。但正是在這個階段,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改革迫在眉睫。為了防止腐敗和培養幹部,“官僚制度”再次出現在中國的住房史上,而這壹次,“官僚制度”被解讀得更加全面。

參考資料:

《漢書·論衡錢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