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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荊州爆炸,90年代罕見的汽車爆炸

在有著“中國福爾摩斯”美譽的刑偵專家吳國慶的記憶中,蕪湖汽車爆炸案應該算是上世紀90年代的經典案例。那是1998年6月的壹天淩晨壹點多,壹輛京212吉普車剛到馬塘區華錦南路。突然火光壹閃,伴隨著壹聲巨響,司機當場身亡,副駕駛位置的女子被炸得不省人事。爆炸的壹瞬間,司機死的時候,腳伸了出來,但是腳不偏不倚的就到了油門上,於是那輛被炸成碎片的吉普車在漆黑的夜晚失控的狂奔。這個過程可能持續了幾十秒,也可能長達幾分鐘。女子醒來後,看到自己乘坐的吉普車瞄準了壹輛大貨車,即將迎面撞上。所幸女子會開車,於是下意識地試圖反抗,躲過了致命的大貨車,保住了性命...而吉普車在前方跑了300米左右,最後卡在壹棵樹上,終於停了下來。

壹個

爆炸立即引起蕪湖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黎明時分,時任市公安局局長的程黎明和時任副局長的薛永華來到馬塘分局了解案情。當晚,時任刑警支隊支隊長的戴邀請省廳刑警總隊大案部技術科專家協助偵破工作,緊急成立了以戴為組長、李銘為副組長的“6.13”專案組。

受害者的身份很快被確認。死者名叫楊林,36歲,是蕪湖市鏡湖水茶館的老板。受傷的小芳,26歲,無業,是楊林的女朋友。專案人員在走訪中了解到,死者楊林在案發前夜(即12年6月的晚上)與肖芳等三人在壹起打牌,壹直玩到淩晨壹點多。其中壹個說太晚了,先走了。楊林開著吉普車,帶著小方,準備回自己租住的房子,還不小心送了另壹個朋友回家。壹路上沒有什麽異常和安全。回來的路上,拐過彎沒多遠,就到了他們租住的房子門口。幾步之外,爆炸發生了!

這樣的汽車爆炸案在蕪湖歷史上並不多見。由於爆炸現場破碎、淩亂、斷斷續續,不固定、不集中,給現場勘查帶來很大困難。現場能提取到的有價值的物證也非常有限。為了對現場提取的為數不多的殘留物進行準確細致的分析,專案組專程赴京邀請刑偵爆破技術專家吳國慶來蕪對案件進行現場會診。

當地警方在案發後第壹時間找到了零碎的電池和死者被吹落在地的衣服襯衫,還有其他壹些吳國慶看了覺得和案件關系不大的東西。他反復勘察現場,要求辦案人員將被炸毀的吉普車帶回現場,進行現場重置和復原。離現場不遠,吳國慶還發現了壹些塑料碎片。根據找到的東西和原來的電池之間的關系分析,吳國慶判斷那些塑料片應該是壹個塑料盒,那個盒子上有正負等級,這意味著它實際上是壹個電池盒。這個東西在兒童玩具車上。

塑料片旁邊有壹條不顯眼的殘留線。經過仔細的檢查和思考,吳國慶說它看起來像壹根天線。針對這壹段線路,辦案人員對爆炸方式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是無關的斷線,也有人認為可能是爆炸用過的。據此判斷爆炸很可能是拉式的。吳國慶搖搖頭說:我判斷這樣的爆炸是由遙控引爆的。為什麽要遙控設置?犯罪分子在現場空投爆炸,要麽在那裏等待,要麽開車尾隨。按照這個時間,爆炸的時間就是作案的時間。吳國慶說,為什麽我堅持說它是遙控的?如果是定時炸彈,那麽被炸的對象可能在,也可能不在,而且如果是定時炸彈,嫌疑人也不用在現場盯著,所以如果目標是人,定時爆炸會有很多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沖著人民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炸的人有關系,互相認識,目標明確。這個人,他熟悉受害者的住所和活動,而且他在爆炸現場。遙控引爆肯定是有人帶來的。而且,這個人不僅知道電路上的東西,還知道無線電。所以,首先,查查和受害者有因果關系的人。吳國慶強調,因果關系犯罪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實施的,也可能是雇傭他人實施的。檢查時要註意這個因素。

為了對現場的遺體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專案組還邀請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工程學院的相關專家和公安部五局的專家進行會診。

同時,調查人員還發現了許多有價值的線索。經過對多方搜集的線索進行梳理,焦點集中在楊林的前妻馮英身上。

楊林和馮英婚後關系壹般。但就在案發前壹年,馮英有了外遇,被楊林發現。楊林的心理受到了極大的刺激。原來的夫妻愛情消失了,馮英沒有被打,也沒有被罵。在嚴重的情況下,它發展成毆打和性虐待。後來,為了報復馮英,楊林還在外面找女人。回家後,她更加殘忍地折磨和毆打馮英。馮英無法忍受,多次提出離婚。但就在他們離婚後,楊林仍然經常回家打罵馮英。這樣兩者的關系就極度扭曲和不正常了。在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還發現楊在離婚期間曾開過茶館。當時,馮英匆忙離婚,並沒有在家庭財產上做過多的糾纏。離婚後,馮英也想要壹個茶館...於是,馮英被列入了重點考察對象。

馮英的呼機發現,在爆炸發生前的6月11日晚上,有人在爆炸點附近的壹家小店裏用公用電話呼叫她。6月12日,下午12之前,有人用這個電話呼叫馮英,那麽這個人是誰?和馮英是什麽關系?在爆炸案中扮演什麽角色?

隨著調查的深入,專案人員發現馮英和他的同學孫剛關系密切。

項目人員決定正面聯系馮英,找到馮英,直接問她這兩個傳呼機是誰給她的。馮英的臉上顯示出恐慌,他支支吾吾地說,他記不清了。調查人員走後,馮英急忙找到孫剛,孫剛說妳隨便說個人就行了。沒等辦案人員找到她,就主動去公安局找辦案人員說,我記得,趙打電話來,他們打牌缺人手,問我能不能補缺。調查人員知道馮英仍在撒謊。這個騙子壹直想用謊言掩蓋上壹個,但辦案人員並沒有揭穿她,而是按套路找到了趙。趙對說,我沒有叫她。說謊表明馮英做賊心虛,警察多次沿著這條可疑的路線封鎖馮英。警察說趙說他根本沒有妳的BB電話號碼!孫剛告訴馮英,是上海的朋友小吳打來的電話,小吳從上海出差來看妳。我去了上海,在那裏呼了妳,自稱小吳。這難道不是最好的證明嗎?兩人壹拍即合,孫剛去了上海...

在多次與馮英直接接觸的同時,偵查員也在暗中查證孫剛的活動。碰到這樣的情況,孫剛裏的壹個牌友反映,孫剛曾經跟他們說,如果公安局的人來問,妳們就說我在這裏打牌。事實是那天晚上孫剛沒有和他們在壹起。還有壹輛摩托車,孫剛還跟人說,如果警察來問,妳可以說不是妳借給我的。就這樣,孫剛在時間和這些事情上都起了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