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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租房有年齡限制嗎

有限制,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其中規定了6種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包括: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這6種情況只要出現1種,公***租賃房就要收回。

公租房申請要求:

1.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2.公租房申請資料: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申請人+***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申請人+***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證明: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4.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折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5.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戶籍地房產證明;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壹,需出具同壹地址證明;本市戶口遷入滿壹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關於進壹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

三、加大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力度

(壹)保障範圍和目標。各地要堅持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重點保障環衛、公交等公***服務行業以及重點發展產業符合條件的青年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具體準入條件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合理確定,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向社會公布實施,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可設立最長保障期限,重在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與用人單位精準對接,搞清需求,合理確定公租房供給數量、租金標準等。

(二)保障方式和標準。實物保障以配租集體宿舍為主,以小戶型住宅為輔。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根據用工數量,在產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中,可通過集中建設或長期租賃、配建等方式,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應,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按照國務院規定開展試點的城市,企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的前提下,可建設公租房,面向本單位職工出租,促進職住平衡。租賃補貼發放範圍、補貼標準等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

(三)準入、使用、退出管理。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政府籌集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其用人單位定向供應,職工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用人單位依照當地有關規定,協助住房保障等部門對職工保障資格進行審核,對定向供應的公租房進行分配,切實履行對入住職工的管理責任,並督促不再符合條件的人員退出保障,確保公租房合規使用。研究制定面向用人單位定向供應公租房的管理辦法,並指導用人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實施細則,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