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賃合同雖未約定“提供車位,不負責保管”的字樣,但車庫壹樓墻上有明確提示,業主應有先知感應,故出租屋業主不承擔丟車賠償責任;
3.本案屬於高科技盜竊,監控記錄了偷車賊的圖像,可供公安機關破案使用;
4.本案是刑事案件,要等公安機關破案。罪犯被捕後,法院會將損失判給偷車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