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押金屬於私有財產,房東必須無條件返還。正常途徑:向人民法院起訴房東,只要有存款單,不需要其他書面合同。簡單的辦法就是報警,看警察怎麽處理壹般糾紛,能調解好。合同中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合同條款執行。押金退的話就退。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就不退款。所以,妳在看房的時候,壹定要把定金的條款寫下來,越詳細越好。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就按照通常的方式處理。按照法律規定,押金是可以退的,所以房東退房後應該把押金退給租客。如果發現房屋損壞,可以和租客溝通,從押金中扣除部分費用作為經濟補償。首先,房東無故不退押金的方式當然是協商起訴。壹般定金會在合同中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當然,這種情況下,協商壹般解決不了問題,大多會走到起訴這壹步。房東惡意違約違反了合同法的規定,起訴到法院不僅可以要求返還定金,還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其次,起訴要有充分的證據,要證明以下幾項:租賃關系確實存在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不存在所謂的對房東的賠償,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為了證明事實,通常會保留租房的相關資料作為支持主張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期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