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員具有武漢市城鎮常住戶口,其中至少壹人具有武漢市城鎮戶口3年以上;
2、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標準(家庭月可支配收入600元或以下);
4、家庭現住房面積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住房困難標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或以下);
二、申請材料:
1、住房保障申請書;
2、戶口本;
3、身份證;
4、收入證明;
5、家庭住房租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住房證明材料;
6、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低保家庭需提供);
7、其它相關資料。
三、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攜帶上述資料前往街道或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的,將符合條件的報街道辦事處、區民政局、區房產局審核,並由區房管局批準;
4、批準合格的則簽訂廉租住房租約,房屋交付後入住;不合格的書面通知家庭。
四、保障方式:
1、租金補貼:對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實施租金補貼。
2、租金核減:對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鎮低保家庭按照公有住房標準租金的50%核減租金。
3、配房租賃:對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實行實物配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