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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每份合同的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加工合同、建築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財產轉讓文件、營業賬簿、權利和執照等,均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合同稅率如下:

壹、購銷合同

收款範圍: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合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購銷額的0.3‰。

納稅人:承包商。

二、加工合同

收款範圍: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加工或承包收入的0.5‰。

納稅人:承包商。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收集範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按收費標準0.5‰貼花。

納稅人:承包商。

四、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收集範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貼花合同金額的0.3‰。

納稅人:承包商。

動詞 (verb的縮寫)財產租賃合同

收款範圍: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機械、器具、設備的租賃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租金金額1‰;如果稅額小於1元,則為1元。

納稅人:承包商。

六、貨物運輸合同

托收範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運輸費用0.5‰貼花。

納稅人:承包商。

七、倉儲運輸合同

收取範圍:根據倉儲保管費用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稅率(稅標):用1‰貼花。

納稅人:承包商。

八。貸款合約

收款範圍: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含同業拆借)

稅率(稅額標準):貸款額的0.05‰。

納稅人:承包商。

九。財產保險合同

收款範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稅率(計稅標準):保費收入1‰,責任、保證、信用保險合同暫按5元蓋章。

納稅人:承包商。

X.技術合同

收集範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和服務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合同金額的0.3‰。

納稅人:承包商。

XI。產權轉讓文件

收藏範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財產權利轉讓文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出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

稅率(稅額標準):按賬面記載金額0.5‰貼花。

納稅人:很明顯。

十二。商業賬簿

收集範圍:生產經營賬簿。

稅率(納稅標準):記錄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的0.5‰蓋章。其他賬冊按張貼,每張5元。

納稅人:簿記員。

十三。權利和許可證照片

征收範圍: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計稅標準):按張貼花,每張5元。

納稅人:收款人

印花稅豁免: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復印件和抄本,但視為原件的用戶除外;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或者養育孤、老、殘人員的學校的書面證明;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簽訂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和貼息貸款合同;

(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讓書;

(七)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簽訂的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八)個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管理單位及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相關證明,廉租房承租人、經濟適用房購買人及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相關證明。

2.下列物品可暫免征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和畜牧業保險合同;

(二)圖書、報紙、期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和個人之間;

(三)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份額;

(四)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準的政企脫鉤、企業(集團)重組、企業隸屬關系變更、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企業資產盤活、國有股份無償劃轉;

(5)個人買賣房屋。

3.2010年9月27日起3年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管理單位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所涉及的印花稅可以免征。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根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中涉及的印花稅。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免征印花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設計印花稅可以免征。

擴展數據:

第壹,印花稅的征收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已簽名書、收憑證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來說:

1,承包商

2、根據人

3.簿記員

4.接受者

5.用戶。

目前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的憑證征稅。有五個具體類別: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2、產權轉讓;

3.商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第二,征稅範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憑證征收,未列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範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有10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合同。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六)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讓文件

產權轉移是產權關系的變化,表現為產權主體的變化。產權轉讓文書是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主體變動過程中,如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過程中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財產權轉移憑證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五種轉移憑證。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文件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不動產和動產所有權轉移文件,包括股份制企業因購買、繼承、贈與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而作出的財產所有權轉移文件。其他四項屬於無形資產產權轉讓。

此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

3.商業書籍

根據業務賬冊反映的內容不同,將稅目分為記錄資金的賬冊(簡稱資金賬冊)和其他業務賬冊兩大類,以方便采取按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式。

(1)資金賬簿。

(2)其他業務書籍。

參考資料:

印花稅-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