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
1,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5年;
2.家庭月平均收入在65438+萬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二、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家庭收入證明(需要家庭成員收入。具體來說:
1).在職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或銀行出具的工資存折;
2)退休人員:需提供銀行發放的養老金存折;
3)失業人員:提供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證明;
5)、享受遺屬津貼:需提供遺屬津貼證明;
6)失業下崗人員:需提供就業證明原件。未辦理就業證的,由街道勞動保障所出具有效證明;
7)、高校子女:需提供學校證明或學生證原件)。
2.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需復印件)。
3.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需復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需復印件)。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及復印件,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住保部門登記,即可進入公租房輪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