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房東不退押金怎麽辦?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2、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
4、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目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後應該退還。
5、在投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壹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裏扣除。
6、如投有造成損失則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應予退還。
7、租房押金不退的問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租房定金和押金有什麽區別?
1、性質不同:定金是法定的擔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間交易形式,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設定人的範圍不同:定金擔保只能由租客進行,而押金則可由第三人進行擔保。
3、約定限額法律規定不同:定金的數額由合同當事人約定,但其約定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數額由當事人自由約定,無數額上的限制,當事人約定的押金,可以高於或者低於主合同的金額。
4、違約後果不同:押金僅具有擔保合同義務人履行合同的效果,當租客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無權收回押金。當房東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不同於定金雙倍返還的後果,全額退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