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租房提前壹個月告知不再續租是違約嗎

租房提前壹個月告知不再續租是違約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房東提前壹個月告知不租了的情形,是否違約是需要視情況而定:

1、合同上約定不出租需要提前壹個月通知的情形,是不屬於違約的;

2、合同上沒有約定不出租需要提前壹個月通知的情形,屬於違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的。

租賃合同到期房東不租了怎麽辦

租賃合同到期房東不租了,應該在租賃合同到期前,承租人和房東需要提前溝通好。合同到期後,如果雙方均同意續約,那應該重新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房東有權利拒絕對外出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據雙方之間的合同約定承擔義務享受權利,如果房東對外出租,作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受償權。

合租房合同要註意什麽方面

合租房合同需要註意以下方面:

1、需要註意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如果出租人是第二個房東,檢查是否有書面業主同意轉租協議;

2、需要與租戶分的費用,如物業費、清潔費、水電費等;詢問房東其他合租房間的居民信息和居民數量,如成都租賃規定每個房間不得超過2居住用戶的人均租賃面積不得低於人4平方米;

3、有必要約定相關違約責任,如租戶租賃期限未滿時轉租或退房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