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未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25周歲以上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必須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並居住0
3、家庭人均資產低於7萬元且家庭資產總額低於28萬元。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內面積低於10平方米。
5、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享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