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費用合計,買這套房子的成本包括現金14.56萬元(含首付13萬元、稅費1.56萬元),每月投入1943.84元,15年後便是349891.13元(相當於貸款26萬元、利息89891.13元)。換言之,15年後,購房者花了50萬元擁有了壹套住宅。如果用同樣的資金來租同壹套房產的話,為便於計算,將租房人手上的14.56萬元用作儲蓄,並將每月1943元閑錢拆開,假設月租金為800元,剩下的1143元仍然用作儲蓄。不用算得太復雜,14.56萬元用於15年期的定期存款,新存款利率為2.25%,15年的利潤為4.9萬元。此外,每月1143元仍按銀行存款,按單利計算,取平均的利率2.25%,15年下來,實際上存款利息約為1.8萬元左右。
買房和租房哪個劃算?歸結起來,租房者花費的總資金仍為50萬元不變,實際支出為每月房租800元,15年後總額為14.4萬元,而增加的利潤為4.9萬元加1.8萬元等於6.7萬元。換言之,租房者在15年後的資產為50萬元-14.4萬元+6.7=42.3萬元。在這個例子當中,買房與租房的區別在於:當投入同樣的資金,15年後買房者擁有了壹套住房,而租房者則手握42.3萬元。當然,這個數字很繁瑣,由於房地產波動,更不見得準確,在這種情況下,有為小青年們要算下職業賬。
第二筆賬:職業賬現在租房的年輕人,無非是三種人:壹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剛畢業的大學生,經濟能力不強,選擇租房尤其是合租比較劃算;二是工作流動性較大的人群,如果在工作尚未穩定的時候買房,壹旦工作調動,出現單位與住所距離較遠的情況,就會產生壹筆不菲的交通成本支出;三是收入不穩定的人群,如果壹味盲目貸款買房,壹旦出現難以還貸的情況,房產甚至有可能被銀行沒收。
在市場經濟下,誰敢說自己工作穩定,適合買商品房?更為要緊的是,買房會不會成為自己工作調動或者跳槽的絆腳石,今年才過了半年,“燕子”身邊就有三個朋友因為跳槽到其他城市,跟自己新買的房子說拜拜。
年輕人買房,往往用的是自己和父母攢下的積蓄,當光榮成為房奴之後,其實也錯失了另外壹種可能:利用手頭上現有的資金,進行盡可能多的投資。如果對自己的投資本領有信心,也許遲買五年房子,妳就能多買壹套房子。第三筆賬:家庭賬然而,算上家庭賬,多數年輕人還是要買房的。
買房和租房哪個劃算?租房還是買房,絕對不是壹個人的事情,所以才有了“未婚女青年推高房價”的推論,買房還是租房與否,要看另壹半乃至另壹半家庭的態度,還要考慮孩子的未來,為了另壹半和下壹代,房子還是不得不買。
於是,又回到最核心的問題:年輕人現在買房合適嗎?於是,“燕子”最後向記者建議,對於這三筆賬,可以按照2:4:4的比重進行衡量,如果確實職業前途和投資能力的確突出,不妨目前還是以租房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