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公攤費違法。房屋公攤是房主承擔的,不需要租客承擔。租客只需要按月繳納房租、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用、物業費就可以了,不需要承擔公攤費。公攤水電費指的就是小區電梯,消防通道,草坪燈還有設施設備的保養用電用水都是業主承擔,但是公攤費的收取方法不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房屋租賃應註意哪些事項
房屋租賃應註意以下事項:
1、註意簽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
3、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置、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