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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麽算呢

壹、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麽算呢

1、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可以按照合同上面約定好的給付。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怎麽計算

1、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壹個月的租金,那麽壹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壹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2、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壹萬元,那麽違約的壹方可以請求降低;

3、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妳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4、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麽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5、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