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房可以去社區開居住證明,流程如下:
1、申領人要帶上身份證,還未辦理身份證的要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證采集標準的本人數碼相片;
2、要做個暫住登記憑證。提供個人的就業證明或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關系證明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的材料等。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居住證,首先要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或租房出租人出具證明等;
3、自申領人到本地3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務室或者受公安部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領取暫住登記憑證;
4、居住證申請。公民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以上,攜上述辦理材料至登記站申領居住證。然後登記站審核證明材料,壹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材料,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公民根據工作人員提示領取證件;
二、居住證與居住證明的辦理區別
居住證與居住證區別在於:
1,辦理的條件不同。居住證辦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才可以申請辦理,而暫住證辦理,只要求公民在當地居住就可以辦理,沒有時間以及條件限制。
2,所享受的便利不同。居住證辦理以後,是可以在當地享受異地辦理證件,異地就讀,異地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服務等,而對於暫住證辦理,其主要作用只是登記公民異地居住無法異地享受公***服務。公民申請辦理居住證以後,是可以按照國家文件規定,享受以下服務以及便利:
(1)義務教育;
(2)基本公***就業服務;
(3)基本公***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4)公***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服務。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