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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租賃合同簽了,卻沒有使用,口頭通知出租人不要出租房屋。租期到期後,出租人找我要租金。我能給他嗎?

口頭通知沒有法律效力!

未使用合同的,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終止;如果口頭告知出租人不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妳索要租金。妳願意就給他,但前提是妳要和他解除或中止租房合同——也就是解除或中止租房合同後再給他;如果妳不想給他,那就等他起訴後勝訴再給他——但妳要付出更多的訴訟、律師和法院支持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