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方與 (以下簡稱“我方”),於 年 ?月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貴方租賃我方位於 的房屋,面積 ?㎡,租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現因我方經營需要,擬合同期滿終止後,不再與貴方續租。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方作為出租方現依法通知貴方如下事項:
壹、自 ?年 ?月 ?日,貴方與我方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合同期滿自行終止。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請貴方在合同期滿(即 ?年 月 日前)搬出位於 ?的房屋。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第 ?條規定,如貴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我方有權自行收回房屋,並進行強制清場。
三、若貴方與我方因合同終止事宜發生糾紛,我方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貴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四、本通知壹式兩份,壹份送達貴方,壹份我單位存留。
特此通知!
通知方: ?
擴展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分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約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