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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打擾鄰居房東是租客的責任嗎?

1.打擾鄰居房東是租客的責任嗎?

1.房東要對房客吵鬧的鄰居負責,房東是房子的主人。公民的行為和活動不得危害、妨礙和影響他人的正常生產和生活。這是公民道德,也是法律義務,租客明顯是侵權或者違法行為。如果在訓誡、警告時仍不自行改正或自行改正,鄰居本人或房東會協商解決。也可以找小區物業或居委會、社區管理局或司法所進行處理或調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房東起訴租客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租賃合同、產權證、投訴及個人信息文件和需要提交的證據。訴訟必須寫明訴訟請求,具體要求如下: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壹般認定房屋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房東可以選擇對自己更方便的法院;

2、準備好相關的訴訟材料,如租客的身份證復印件、租房合同、水電費賬單、投訴書等。索賠的租金、水電費等。,要有明確的計算依據,要單獨附在起訴書上,讓法官知道數據是怎麽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