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憑單位出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及相關提取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下簡稱分中心)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2.分中心或開戶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應先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提取情況錄入信息,並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信息確認單》,由提取人簽字確認後,再進行提取審核。經審核批準的,應及時完成;審核有疑問的,應當保留相關提取材料,並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3.職工及其配偶購買改善型住房;職工家庭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本人、配偶、職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員工家庭生活因火災和地震而特別困難;他們必須去分中心審批,然後去開戶銀行取款。
4.分中心或開戶銀行在辦理取款業務時,按照初審、復核、授權的程序辦理,櫃員在審核取款信息真實性的同時留存復印件。
提示:武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壹般包括前面提到的四個主要步驟:準備材料,到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網點辦理手續,等待審批,審批通過後等待資金發放。材料齊全,所有手續順利的情況下,壹周左右就可以辦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