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稅:稅率是12%;
2、增值稅:稅率是5%;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率是增值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
4、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
5、印花稅:稅率是0.1%。
房屋租賃發票是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開具的發票。房屋租賃發票是去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辦理開具手續,由地稅局代為開具。壹般租賃合同約定房屋租賃價格是否含稅,如果含稅,則由出租方去繳納稅金;如果不含稅,則由承租方去繳納稅金。
個人出租非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 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2、營業稅: 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幼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
5、印花稅: 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