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六區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家庭人口2人以上(含);
2.享受壹年以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下;
4.拆遷家庭須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住宅房屋貨幣補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5 .未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經濟租賃住房(含經濟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實物廉租房條件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經其監護人同意與其合租後,方可申請。